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下称“中钢协”)副秘书长李新创昨天在协会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在酝酿恢复“以产顶进”的退税政策。
“我们也是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个事情。”李新创称,现在国家每年进口钢材在1500万吨左右,其中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形式的进口钢材为700万~800万吨,这些进口钢材是免税的,但是如果国内企业给这些加工企业供应钢材,则需要征收17%的增值税。“这是一个不公平贸易。”
“以产顶进”最早从1998年开始。为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钢材,解决与进口钢材在税收政策上不平等问题,1998年,经国务院多次讨论研究,专门制订了钢材“以产顶进”政策。即经过批准的列名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加工生产出口产品的“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实行全额退17%增值税(后改为免抵)。
但是200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停止执行加工出口专用钢材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从当年7月1日起,取消“以产顶进”税收政策。
对于酝酿恢复“以产顶进”政策的传闻,工信部一位高级官员称,尚没有听到这一消息。
与此同时,中钢协还在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游说,希望国家能够出台相关减税政策,缓解钢铁行业的困境。
李新创认为,如果国家最终批准这一政策,将会拉动国内钢材消费,不过数量最多也只会增加700万~800万吨。
2011年,我国进口钢材1558万吨,其中进料加工贸易741.43万吨,来料加工贸易178.86万吨。
由于此前冶金行业27家列入顶进名单的企业中,上市公司占了七成,包括武钢、本钢、马钢、重钢、攀钢、邯钢、莱钢、鞍钢、华菱等。
一旦这一政策得以恢复,这些上市公司将受益。但是一位分析师告诉本报,即便恢复也解决不了目前钢铁企业困境,可以替代的数量非常小。
钢铁企业希望调整的不只是恢复“以产顶进”政策。
据中钢协秘书长张长富介绍,4月底,协会向国家发改委提出了钢铁行业完善结构性减税的政策建议,作为政府部门研究结构性减税政策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向财政部税政司进行专题汇报,全面反映钢铁行业当前生产经营状况、所遇到的财税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为如实反映钢铁企业对国家调整财税政策的诉求,上半年,中钢协还专门到工信部、国务院第三参事室等部门汇报钢铁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财税政策调整建议,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
为了减少钢材出口,过去几年,国家逐渐降低钢材出口退税。2010年,钢材出口退税政策基本被取消。
中国联合钢铁网一位分析师告诉本报,“4万亿”救助了钢铁企业,也丧失了调整的最佳时机。出口退税政策有可能调整,但也是杯水车薪,而且这些都改变不了钢铁行业进入大级别调整周期的事实,这是行业发展到一定时间必然出现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