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资改革 重组、混改两路并进
发表日期:2014/10/28 9:05:05 兰格钢铁
    江苏国资改革的步伐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提高国资证券化水平,江苏省已明确“功能重组”和“上市混改”两条具体的国企改革路径。其中,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被确定为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汇鸿国际集团将作为通过整体上市以实现“混改”的试点。

    日前,江苏省国资委在南京召开座谈会,探讨《省属企业深化改革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出台对省属企业的影响。在此之前,江苏省委、省政府已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将此轮改革的总目标设定为,到2020年构建完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企业国有资本在基础设施等重要领域的集聚度达到80%以上。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江苏省属国有企业共有22家,国资企业旗下上市公司共9家。

    据悉,《实施细则》涉及七条,包括“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国有资产监管方式”、“竞争类企业全面实施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定功能类企业着力增强投融资能力、提高运营效率”、“推进功能性重组和资源整合”、“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改革企业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以及“省属企业分类制定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分两类

    《实施细则》中的最大亮点是对省属企业制定分类改革方案,即将省属企业分为特定功能企业和竞争性企业,并对特定功能类省属国资企业进行重组,其中的竞争类省属国资企业将进行混改。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细则》还显示,今后江苏将不再新设一般竞争类省属企业,原则上省属各企业也不再设立国有全资的一般竞争类子公司。这种控制新设竞争类国企的做法在目前各省市已经出台的国资改革方案中尚属首次。

    具体来讲,江苏省制定了一个分类原则,即从事“道路交通、机场、水资源、农场、滩涂围垦、粮油储备、食盐专营储备等”的企业为特定功能类企业,其他属竞争类企业。其中,竞争类企业又分为一般竞争类企业和金融、能源类企业。

    据与会人士介绍,对特定功能类企业来说,改革的重点是增强投融资能力,提高运营效率,但对特定功能类企业中的竞争性业务也要引入竞争机制。例如,宁沪高速的大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江苏省内干线高速公路、过江桥梁、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以及对建成后的高速公路和过江桥梁进行运营管理,但对公司运营的服务区等竞争性业务也可引入竞争机制。

    而对于竞争类企业来说,《实施细则》规定,竞争类企业在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国有股权比例不设限制,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并对混合所有制企业主动下放管理者选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等三项权力。

    目前,汇鸿国际集团已被作为江苏省属企业“整体上市”的试点,其旗下汇鸿股份已停牌多时。汇鸿股份于5月20日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随后,汇鸿集团开始实施资产剥离计划。今年7月30日,汇鸿集团下属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旗下的江苏开元国际集团置业有限公司1000万元出资额及2179.83万元债权挂牌转让,转让价格4083.56万元。随后在10月20日,汇鸿股份还在江苏产权交易所以3000万元挂牌转让江苏银行600万股股权,正式拉开了汇鸿集团的资产剥离大幕,为整体上市作准备。

    另一方面,江苏国资改革同样在非上市公司平台间进行。作为江苏国资创投机构的代表,元禾控股于2014年9月19日将40%股权挂牌转让,计划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其40%股权转让参考价格为29.93亿元。不过,该项股权转让于2014年10月21日终止,原因系该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需要调整。

    企业关注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是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重要操作手段,也是地方在制定国资改革意见时难以回避的部分。某大型央企负责人告诉记者,高级人才流失率过高一直是国有企业难以解决的问题。“高级人才的培养往往需要较高的时间和物质成本,而民营企业往往给出高过20%到30%的薪金就能挖走公司培养多年的员工。”该负责人称。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的推行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采访过程中,江苏多家国资企业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对于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江苏国资改革细节也明确表示,要以留住人才、调动积极性为目的,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以员工自愿为原则,企业员工可持有本企业股权,并协商确定员工所持股份的推出条件和流转方式,员工向国有股东受让、转让股权的,应当按照规定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实施细则》还强调,上市的省属企业,鼓励经营者、技术和业务骨干持股并可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可不搞平均分配,企业经营管理者、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可以在本公司持有较高比例的股权。”

    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在《实施细则》中还有这样一条,“选择省属企业中主业基础好、投融资能力强的企业集团,组建或改建若干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并以该公司作为出资人,组建能源、金融、旅游等行业企业集团。”这表明江苏希望能够将国有资本更多投向能源、金融、旅游等重点行业。

    据参与座谈会的人士介绍,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下称省国信)已被拟定为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

    公开资料显示,省国信是于2001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在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转让、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注册资金为200亿元。其旗下有江苏舜天、华泰证券和舜天船舶三家上市公司。

    记者致电江苏舜天和舜天船舶了解相关事项,但对方均表示尚未收到《实施细则》,不方便表态。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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